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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部分本科生赴香港五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

2010-05-10
阅读:

根据我校与香港五所大学(香港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科技大学、香港城市大学、香港岭南大学)的《互换本科生学习》协议,我校将选派部分本科生到香港高校进行短期学习。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与要求

1. 2005级本科生(不包括定向生)

2. 要求: (1)学习成绩优良,心理素质好,身体健康。

(2)须有437必赢会员中心英语水平1考试或托福、IELTS、国家四、六级考试成绩。

二、接收学校及推荐名额

接收学校

计划接

收数

选派院系及推荐名额

备注

香港科技大学

10-15

化学3人 电子4人 电机3人

经管学院2人 精仪3人

三、时间安排

2007年3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科。

2007年4月与香港协调相关事议,公布录取结果,办理赴港申报与签注手续。

2007年5月办理对方学校课程选修手续。

2007年8月赴香港学习,一般为期一学期。

2007年12月学习结束,返校。

四、学习费用

校际交换生在港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(但须交纳清华学费、住宿费);

在港学习期间生活费自理;往返香港及在港路费、大病医疗保险自理,但校内一般普通门诊免费。

交换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可享用如借书、实验等学校提供给当地学生的一切设施。

五、课程选修与认定

学生应选修同本专业学习内容相对应的课程,由学生所在院系根据学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,对交换学校课程进行认定。学生在港学习结束后,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,我校对认定范围以内的课程予以学分记载(即对应清华的课程允许免修)。

六、 授课语言与英语能力要求

1.授课语言:除香港中文大学和岭南大学有普通话授课的课程外,一般都是英语授课,教材均为英文原版;论文写作用英语完成。对于交换生,香港中文大学在开学后设有3个月的广东话学习课程,随后要参加考试;其它大学基本上是全英文授课、考试、写论文。

2.对学生英语能力要求:岭南大学要求清华学生英语高考成绩在120以上,其他院校要求提供学生英语成绩(如清华英语水平成绩、国家英语四级成绩、托福等)。

七、申请材料

学生申请表| 交换生申请表(派出).doc填好后,交教务处教务科,待我校推荐名单确定后,填写香港高校相关表格。

有关香港高校的详细资料和课程介绍,可以通过浏览网页。

香港大学 http://www.hku.hk

香港中文大学http://www.cuhk.edu.hk/ass/

香港科技大学http://www.ust.hk

香港城市大学http://www.cityu.edu.hk

香港岭南大学http://www.ln.edu.hk

另外有关派出交换生的规定和相关问题可到综合教务系统-教务在线-学生园地-派出交换生栏目查询。

网址:http://166.111.37.250/tsinghua/aao_61/index.jsp

教 务 处
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
2007年3月6日